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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开展调查研究 推进重大改革攻关持续打造“学在鹰潭”教育品牌的通知
作者:    (2018-04-16 08:19:00)    来源: 鹰潭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信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局直属事业单位,各科室: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教育系统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奋进之年。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写好教育“奋进之笔”总体方案》《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调查研究 推进重大改革攻关写好江西教育“奋进之笔”的通知》(赣教办字〔201810号)、《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大调研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鹰办发〔20184号)、《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全市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鹰办发电〔201816号)和《中共鹰潭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大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宣字〔201820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推进重大改革攻关,持续打造“学在鹰潭”教育品牌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市委有关部门要求,按照“上级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事关教育全局、体现年度特点”的原则,从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层面谋划,提出了2018年持续打造“学在鹰潭”教育品牌需要开展大调研和重点攻关专项行动清单(指南)。

1.局机关专项行动(具体内容见附件1)由局领导和机关牵头科室组织实施,提出细化方案,明确来源依据、预期目标、举措分工等。

2.局直属单位从“重大改革事项清单”(具体内容见附件2)中自行选择1项,细化改革方案,并严格按照责任分工与进度安排,推动落实落地。

3.县(市、区)重大改革事项指南是参照省教育厅“2018年教育重点工作指南(地方)”,结合鹰潭教育实际提出,包含供各地教育局选择承担的25个方面105项任务(具体内容见附件3),供各地在谋划2018年改革工作时作为重要参考。各地须根据实际和已有工作基础,从中选定2-3项任务(一、二级标题项目均可,或重新组合),也可在指南之外另行确定,重点考虑能体现本地最有特色、最有亮点、最需突破,同时年度又能测评成效的重大改革事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

4.各中小学校重大改革事项指南(见附件4)参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要求,结合鹰潭实际提出,供各中小学校参考。各校须根据实际和已有工作基础,从中选定2-3项任务(一、二级标题项目均可,或重新组合),也可在指南之外另行确定,重点考虑能体现本校最有特色、最有亮点、最需突破,同时年度又能测评成效的重大改革事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

二、工作要求

各地教育部门和局机关各科室要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学在鹰潭”教育品牌作为全年工作的总抓手,把重大改革攻关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研谋划,强化责任分解,统筹有序推进,加强督查考核,务求工作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教育调研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各地教育部门一把手、市直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和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行政办,分管办公室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党办、行政办、教研室抽调工作人员处理调研日常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市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要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调研相关工作。每项重点工作要制订具体“施工图”,明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和保障条件。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期推进、落地生根。没有牵头任务的科室和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自行安排1项重大改革任务,4月中旬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深入调查研究。2018年作为教育系统“调查研究年”,要切实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坚持问题导向,分层分类开展调查研究。“专项行动”由局领导挂帅,机关牵头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深入一线摸情况、找问题、提举措。其他重大改革调研,分别由各地教育部门、市直学校、各科室自行组织调研。各地各校要科学确定调研题目,建立调研台账,自主设计调研路线,强化衔接联动,形成聚合效应。

3.推进作风转变。要持续深化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激励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干起来、动起来、实起来,彰显全省教育系统积极进取、奋进向上新气象。

4.狠抓督查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调研工作列入市、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校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落地见效。市教育局将加强跟踪督办,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查问题、查进度、查成效。各地各校、局各科室要在1130日前将各类调研报告加盖公章(含电子稿)按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5.加强宣传推介。要加大对打造“学在鹰潭”教育品牌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借助各类媒体,全面、深入、持久展示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新思路、新作为、新成效。

 

附件:1.市教育局专项行动清单

2.各市直属单位重大改革事项清单

3.各县(市、区)重大改革事项指南

4.各中小学校重大改革事项指南

5.机关牵头科室专项行动方案(示例)

 

 

 

                      鹰潭市教育局

                     20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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