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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端午节”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2018-06-15 11:01:00)    来源: 鹰潭市教育局

 

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端午”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节点,寸步不让,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一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提要求、明政策、严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二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江西省教育系统“红包”治理“十不准”》等师德师风文件要求,坚决杜绝有偿补课、收受“红包”、接受家长宴请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本科室、本单位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对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坚持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公车一律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市教育局将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局机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会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对节日期间履责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力问责,正风肃纪,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请各单位将节假日期间单位值班安排和公车停放情况报送至市教育局党办。

 

 

                         中共鹰潭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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